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2-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何伟成、郑崖民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长陆宏达、副董事长兰佳、独立董事王路、杨格、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纹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