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2-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 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累计成交总金额 69,991,44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 2021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69,991,445.00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74.38%。
公司 2019-2021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0,689.32 万元(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不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 以其他方式现 现金分红总额
分红年度合并 额占合并报 金分红金额占 (含其他方
现金分红金额 报表中归属于 表中归属于 以其他方式(如 合并报表中归 现金分红总额 式)占合并报
分红年度 (含税) 上市公司普通 上市公司普 回购股份)现金 属于上市公司 (含其他方 表中归属于上
股股东的净利 通股股东的 分红的金额 普通股股东的 式) 市公司普通股
润 净利润的比 净利润的比例 股东的净利润
率 的比率
2021 年 0.00 40,136,849.48 0.00% 69,991,445.00 174.38% 69,991,445.00 174.38%
2020 年 0.00 186,662,793.12 0.00% 52,738,684.00 28.25% 52,738,684.00 28.25%
2019 年 36,905,704.00 353,108,752.95 10.45% 47,257,412.00 13.38% 84,163,116.00 23.83%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2 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