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 年 1 月修订),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323 号文《关于核准国光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479,91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999,976.9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164,992.2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834,984.69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
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验字
(2018)第 0398 号验资报告。
(二)2019 年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24.32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31,569.36万元,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包括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678.1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692.2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6,922,668.85元,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金额
2018 年 6 月 6 日募集资金余额 465,834,984.69
加: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6,781,270.04
减:投资项目累计使用 (315,693,585.88)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6,922,668.8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存款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1 花都支行(注 1) 44050155150109999999 45,656,429.86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
2 支行 441169561018800108838 5,266,238.99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
3 明市分行 601000002769 -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
4 明市分行 601000002777 -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
5 分行 889000000021192 - 活期存款
合计: 50,922,668.85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40,9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106,000,000.00
元,差异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余额 156,922,668.85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106,000,000.00)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50,922,668.85
2018年6月2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1月27日,本公司与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 2 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光电器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光电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光电器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廿一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
46,583.50 资金总额 4,424.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495.46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495.46 资金总额 31,569.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53%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 年 度 投 入 截 至 期 末 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 年 度 实 现 是否达到预计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 目 ( 含 部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计 投 入 金 额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