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4-103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2、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1,174.28 万份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58 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271 元/份(调整后)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健康”或“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权日确定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并同意按 4.271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4.28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828.5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391,425.3923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 6,654.22 万份,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1,425.3923 万股的 1.7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00%;预留 1,174.28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91,425.3923 万股的 0.3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5.00%。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60 人,具体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271 元/份。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2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40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 16 个月、2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七)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八)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111 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8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128 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6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140 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归母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128 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140 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归母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10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