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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宝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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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4-018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89,424,317.3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母公司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5,403,343.58 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
积金 18,540,334.3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80,358,249.21 元,减 2022 年度向股东
分配利润 416,301,598.1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730,919,660.32 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以稳定的分红方案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经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提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5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根据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在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5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2023 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即当年实现净利润)为689,424,317.38 元,
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可供分配股数 828,513,011 股(公司总股本 839,146,372 股扣除
回购账户 10,633,361 股),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50 元(含税),公司分
红金额为 455,682,156.05 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66.1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 2024 年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中期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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