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3-042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7、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0,026,718股,
其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4,648,200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11,170,000股,共计15,818,200股,该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818,444,759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6,155,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472%;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70,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0%;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9,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008,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008,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008,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0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850%;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5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20,008,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008,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97,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6%;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关联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鸿敏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合计回避表决权股份数 371,911,668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008,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008,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8,228,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19%;反对
1,797,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211,8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094%;反对 1,797,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806%;弃权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6,148,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40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关联股东漆勇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 33,860,000 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丁鸿敏、程树伟、陆利华、徐俊、章剑、丁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