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1-03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已由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已 刊 登 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2、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次分派方案是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4,756,00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其中回购股份42,011,614股)后732,744,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46,548,877.60元=732,744,388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
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10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891548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即1.891548元=146,548,877.60元÷774,756,002股×10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891548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5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5日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3 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8*****598 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01*****844 丁鸿敏
4 02*****584 漆勇
5 02*****176 漆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4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股本结构的变动。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
咨询联系人:朱丹莎
咨询电话:0572-8405635
邮箱:zds@dhwooden.com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