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6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包含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孙伟挺、陈玲芬、陈翰、程桂松、王国友、张正。
2、独立董事:黄亚英、刁英峰、宋海涛。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孙伟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2年至1987年,在浙江省纺织工业公司工作,历任计划经营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87年至1990年,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厅计划物资处副处长;1990年至1993年,任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副区长。1993年创办华孚公司,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玲芬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1年至1993年,历任浙江省绍兴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浙江省绍兴市越灵商社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等职。1993年与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创办华孚至今,担任副董事长。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陈翰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云锋基金投资经理。2019年入职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公司董事。
程桂松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0月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厦门大学EMBA,北京大学MBA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在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历任综合部经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14年9月加盟华孚,历任资金经营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国友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杭州商学院大专学历,杭州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职称。自1997年加盟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集团财务总监、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200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任华孚控股财务总监、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张正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1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7年6月入职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
以上非独立董事中,孙伟挺先生与陈玲芬女士为夫妻关系,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一,系实际控制人之子。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陈翰先生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国友先生、程桂松先生、张正先生均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黄亚英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 9 月出生,二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
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黄亚英先生曾任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广东北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刁英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2 月出生,本科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信合伙人,深圳市嘉信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立信德豪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担任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常务理事、专业监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宋海涛先生:男,1986 年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人工智能,通用机器人,算力基础设施领域专家。曾任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
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转化医学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技术中心主任。
黄亚英先生、刁英峰先生、宋海涛先生均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