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2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78.21 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64,423.99万元,减提取盈余公积 3,672.98 万元,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7,429.21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128,238.7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详见 2023年6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34)。
2、公司于 2024 年开始建设上虞华尚数智中心 AIGC 智算中心项目和新疆智
能算力集群项目,公司在坚持主营业务不动摇的前提下,开辟智能算力产业新赛道,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以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稳定发展。
三、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项目建设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成本控制,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加快转型升级步伐。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水平。后续,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
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