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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1

华孚时尚: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3-3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孚时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电”)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是双方后续开展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本公告“五、其他事项”。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双方同意围绕阿克苏纺织城,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同时,双方共同创新开发模式,在分布式光伏、储能、多能互补、新材料研发应用等领域加强合作,未来谋划共建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产业主导背景的高科技产业园。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公司将根据双方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嵩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07 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316 号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供热服务;中水供应服务。发电(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新能源开发;煤炭开发投资;机械设备租赁。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建材、煤炭及制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与电子产品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份。
  2、公司与新疆华电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新疆华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合同履约障碍。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围绕阿克苏纺织城,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同时,双方共同创新开发模式,在分布式光伏、储能、多能互补、新材料研发应用等领域加强合作,未来谋划共建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产业主导背景的高科技产业园。

  2、双方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双方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新能源领域项目合作,并履行各自职责。新疆华电负责电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为华孚时尚项目提供“绿电”;华孚时尚协助收集源网荷储项目所需的前期申报资料并负责落实用电负荷。

  3、双方同意建立互访机制,明确战略合作的重点方向,推动合作项目持续推进,确保双方合作不断深化。

  4、双方同意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就重大事项和项目合作不定期召开高层会议,协商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双方进行日常工作交流沟通,及时研究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推进双方议定事项的落实。

  5、本协议作为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具体合作条款以之后签署的具体合同
约定为准,双方将各自承担为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成本、支出。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公司的新疆资源优势,促使公司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战略,降低能源使用成本,创造绿色经济效益,并对公司和产品未来的碳排放竞争力带来价值。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业务探索。

    五、其他事项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与美云智数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57),交易对方为广东美云智数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上述协议在正常履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计划;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本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约定应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公司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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