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3-2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82 号)《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40,999,953.6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6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30,339,953.60 元,已由华
泰联合证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
3371020210120100198791 和 建 设 银 行 深 圳 罗 湖 支 行 账 号 为
44250100002809999888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964,56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6,375,384.7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1,094,590,585.85 元,本期投入 756,677,970.42 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
入人民币 756,677,970.42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2,024,823.02 元(含通知存款 39,5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两个账户均是用于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项目(一期),因该项目建设地在越南,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汇入公司越南账户前存
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并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权利和义务。2022 年 1 月 7 日因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 3371020210120100198791 565,169,976.80 1,326,968.59 活期
上虞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00002809999888 565,169,976.80 1,197,854.43 活期
深圳罗湖支行
通知存款 - - 39,500,000.00 -
合计 - 1,130,339,953.60 42,024,823.0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情况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
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28,272.94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实际预先 置换金额
资额 投入金额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78,846.28 28,272.94 28,272.94
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将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
项目(一期)变更为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变更时,公司募集资金银行理财收益172.27 万元,公司承诺该部分理财收益亦投入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9,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现金管理。当募投项目和现金管理出现资金使用冲突时,优先满足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孚时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孚时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孚时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6,375,384.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6,677,970.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88,462,769.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