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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华孚时尚: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3-22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 2023 年拟使用最高额度为 1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增减。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各类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业务,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决定。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
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各类产品。

  4、投资期限

  本项理财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募集资金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外,其他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管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并进行专款专用,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情形。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等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等投资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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