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2 股票简称:华孚时尚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孚时尚”)《公司章程》制定。
2、华孚时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华孚时尚承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4、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华孚时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5、本激励计划拟向所有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1,937.5555 万股的 3.29%。其中,首次授予 4,500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 90%,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2.96%;预留 5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 10%,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78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
7、本激励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将首次股票期
权授予给激励对象。
预留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内授予。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相关要求完成法定程序后进行授予。
8、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价格为 4.41 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9、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 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
预留股票期权自该部分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 50%、
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
10、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11、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2、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目录
释义...... 4
第一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 5
第二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6
第三章 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8
第四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禁售期...... 10
第五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3
第六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条件及行权安排...... 14
第七章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第八章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 20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2
第十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25
第十一章 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27
第十二章 其他...... 30
释义
华孚时尚/上市公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42
司/本公司/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划/本激励计划 案)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标的股票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
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
买公司股份的价格
等待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被禁止转让的期限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和条件购买公司股份的行为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行权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办法》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华孚时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孚时尚《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1、通过激励计划,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实现员工持股,绑定长期利益;
2、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速的长远发展;
5、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管理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第二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孚时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子公司管理层及其他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范围的员工,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子公司管理层及其他骨干员工,共计 178 人。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引进或晋升的中高级人才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其他骨干员工。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核实后,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一)激励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激励人员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2、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人员,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三章 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股票期权的来源和数量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所有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51,937.5555 万股的 3.29%。其中,首次授予 4,500 万份,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 90%,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2.96%;预留 5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 10%,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二、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股) 权总数的比例 时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程桂松 董事、副总裁 140 2.80% 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