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2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和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7-52号),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翠云女士和监事陈守荣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朱翠云女士和监事陈守荣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500股和18,000股,合计不超过301,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98%)。
2018年4月24日,由于减持时间过半,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高管和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10)。
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收到公司监事陈守荣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元/股) 本的比例
陈守荣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10日 13.10 18,000 0.0018%
二、监事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 减持前持股情况 减持后持股情况
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持股数 占总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持有股份总数 72,000 0.0071% 54,000 0.0053%
陈守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00 0.0018%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000 0.0053% 54,000 0.0053%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陈守荣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4、同期披露减持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翠云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按照朱翠云女士减持股份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监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陈守荣《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