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一六年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技术骨干,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7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其拟设立的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计划”)劣后级份额。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亿元,按照3: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和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为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计划承担补仓义务,并以其所持华孚色纺股票为补仓义务设定质押。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补仓义务的预警线为160%,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加上质押物的市值低于预警线,华孚控股有限公司需追加资金至预警线以上;平仓线设为140%,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加上质押物的市值低于平仓线,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可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进行处置。预警线/平仓线的计算口径为:(资产管理计划净值+质押股票市值)/(优先级委托本息)。
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5、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2,500万股,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的测算,是以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为基础,并以标的股票价格8元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的假设前提下计算得出。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
6、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计划拟以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获得实施授权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7、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资管计划成立日起24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计算;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华孚色纺/公司/本公司/指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计划
指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指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
/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指 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资管合同
/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指 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计划资管合同
标的股票 指 华孚财富2号资管计划拟购买和持有的华孚色纺股票
委托人 指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机构/管理人 指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1
以上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共计不超过73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姓名 职务 出资比例
1 孙伟挺 董事长
2 陈玲芬 副董事长、总裁
3 王国友 董事、财务总监
4 程桂松 董事、董事会秘书
77.70%
5 盛永月 监事会主席
6 陈守荣 监事
7 朱翠云 研发总监
8 胡旭 营运总监
其他员工(不超过65人) 22.30%
合计 100%
注:参与对象的最终出资额以其实际出资额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其拟设立的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计划”)劣后级份额。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亿元,按照
2
3: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为华孚财富2号专项资管计划承担补仓义务,并以其所持华孚色纺股票为补仓义务设定质押。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补仓义务的预警线为160%,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加上质押物的市值低于预警线,华孚控股有限公司需追加资金至预警线以上;平仓线设为140%,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加上质押物的市值低于平仓线,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可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进行处置。预警线/平仓线的计算口径为:(资产管理计划净值+质押股票市值)/(优先级委托本息)。
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2,500万股,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的测算,是以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为基础,并以标的股票价格8元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