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42 深市 华孚时尚


首页 公告 华孚色纺: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华孚色纺: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2-21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0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0-04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2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徐文英先生、李定安先生及董事张际松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8亿元,其中62,000万元用于建设《新疆五家渠12万锭色纺纱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详见2010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62,000万元对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64,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8亿元,其中36,000万元用于《浙江上虞8万锭半精纺纱线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详见2010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0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36,000万元对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根据公司与原股东香港华孚有限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双方同意以协议签署日2010年12月15日当日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6.6566确定3.6亿元人民币增资折算汇率。增资完成后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美元7300万元增至12708.166万美元,其中公司持有42.56%股份,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孚有限公司持有57.44%股份。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应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待正式签署后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气流纺设备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丹阳市永泰纺织有限公司转让气流纺设备资产。双方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HDDPZ2010000144号评估报告书所示评估净值948.66 万元为作价参考,确定转让价格952.8888万元。详细内容见2010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转让公司气流纺设备资产的公告》。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气流纺设备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向浦江星宏纺织有限公司转让气流纺设备资产。双方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HDDPZ2010000143号评估报告书所示评估净值3,024.49万元为作价参考,确定转让价格3,080.01万元。详细内容见2010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转让子公司气流纺设备资产的公告》。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0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于近日实施完毕,根据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原第三条后增加一款: 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5.3191万股,于2010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章程》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11.1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766.4191万元 3、《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511.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511.1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766.419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766.4191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根据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办理有关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2010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