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2024 年 08 月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莱州市登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莱州市登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莱州市登海种业有限公司。莱州市登
海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7 月。2000 年 12 月,莱州市登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 4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5]8 号)核准,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88,000 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总部地址及注册地址为山东省莱州市城山路农科院南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唐世伟。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62099548。
本公司属农业行业,主要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许可证规定经营范围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分装、销售,长期致力于玉米育种与高产栽培研究工作,主要产品包括玉米杂交种、蔬菜杂交种、小麦种、水稻种、花卉种苗。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26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相关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的收入或净利润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影响在
10%以上
重要的投资活动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本公司对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
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所产生的汇兑损益,除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外,其余计入当期损益。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十一)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