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1 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公告编号:2021-028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监事王寰邦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获悉王寰邦先生之子王勃先生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11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王勃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佣金 印花税
(股) (元/股) (元)
2021年5月12日 买入 1,000 16.61 16,610.00 16.61 0
2021年11月12日 卖出 1,000 26.75 26,750.00 5.35 26.75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王勃先生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王勃先生已主动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10,091.29元全部上缴公司。
(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短线卖出股份-买入价格*短线买入股份-佣金-印花税
=26.75*1000-16.61*1000-16.61-5.35-26.75=10,091.29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王寰邦先生及其子王勃先生亦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王勃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王勃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带
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王寰邦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王寰邦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2、收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