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1 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公告编号:2018-019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6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7 莱州市农业科学院
2 01*****440 李登海
3 01*****437 毛丽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18
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原绍刚 鞠浩艳 王潇
咨询电话:0535-2788926 0535-2788889
传真电话:0535-278887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