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4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诉讼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7日、3月7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中院)送达的(2021)苏09民初223号、(2021)苏09民初22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等文件,盐城中院受理了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0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10)。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9民初22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1)苏09民初223号之二,均裁定驳回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裁定结果,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 09 民初 222
号之二
2.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 09 民初 223
号之二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