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3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72,282,15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124,979.0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11,684,646股。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2,282,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6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1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372,282,154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483,966,8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7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19年7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7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2 08*****16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5日至登记日:
2019年7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7
月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533,408 17.60 19,660,022 85,193,430 17.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748,746 82.40 92,024,624 398,773,370 82.40
股份总数 372,282,154 100 111,684,646 483,966,800 1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
结构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83,966,8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389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220室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芳琪
咨询电话:025-58815738
传真电话:025-58812758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