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罗涛先生、董事赵刚先生、黄成节先生、苏春辉女士、独 立董事祝韻女士、李晓冬先生、王冠先生、程亭女士、职工董事汤世飞先生以通 讯(视频)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请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彭松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彭松涛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请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
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
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
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
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彭松涛先生,1979 年出生,工学博士,历任西藏大古、巴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筹备处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规划发展部(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古水电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巴玉水电分公司筹备处主任(兼),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彭松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