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305,398,662 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1,079,732.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 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5,398,66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05,398,66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27,558,12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49 0.00% 1,499 5,248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394,913 100.00% 122,157,965 427,552,878 100.00%
三、股份总数 305,398,662 100.00% 122,159,464 427,558,126 100.00%
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27,558,126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5484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咨询联系人:石海宏
咨询电话:0851-85218945
传真电话:0851-8521892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