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 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在原北方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基础上重组设立的财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华电集团系统内6家企业共同参股组建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50亿元。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4H2110000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17783037M
4.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5471.10 41.09422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17705 23.541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82308.9 16.46178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10 %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4730 4.946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9785 3.957 %
合 计 500000 100 %
5.法定代表人:李文峰。
6.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楼西楼10层(邮编:100031)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由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的授权,以及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股东会
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营班子
客 信 结 资 财 风 信 战 党 监 审 综
户 贷 算 金 险 建 督
务 与 息 略 工 部 计 合
服 管 业 运 部 部 管 作 ( 部 部
合 部 纪
务 理 务 营 规 理 ( 检
管 工 办
部 部 部 部 会 公
理 部 办 室
部 公 )
室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
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 资金管理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操作手册》《存放同业业务操作手册》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
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融资业务主要包括发行金融债及同业拆借。公司金融债发行及同业拆借等融资业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要求办理。
2. 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中间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综合授信额度评价及测算规则》、《综合授信实施细则》、《信贷业务操作手册》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实现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审批流程。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决定。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
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依照风险控制委员的决定进行审批。
(2)贷后管理
信贷业务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根据《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和《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信贷资产质量计提减值准备。
3. 投资业务控制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规范其金融股权投资及有价证券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财务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等办法制度。
(1)投资时实行双人操作,交易员的所有业务操作流程需经复核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
(2)财务性投资业务需投资业务部门按项目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或按照“三重一大”权责清单规则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3)金融股权投资业务需由投资业务部门提请党委会审批通过相关投资议案,并报董事会、股东会以及集团公司等决策机构审议决策,方可执行。
4. 内部稽核控制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
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审计部针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 信息系统控制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依托集团公司广域网,主要包括公司电子结算业务系统、电子信贷业务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应用系统是由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主流开发商负责开发建设,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管理,由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