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为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盘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金额为31,637.5万元,借款利率低于3%。该笔借款用途为偿还北盘江公司的外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2、关联关系
中国华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0条中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关联人中国华电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低于3%)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为3.7%),且公司无相应担保,符合有关豁免条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7X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日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注册资本:37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 2021 年末中国华电总资产 95,429,925.24 万元,净资产
28,646,290.49万元,营业总收入27,759,560.87万元和净利润250,511.09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华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 联 方 是 否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shixin.court.gov.cn/)等途径查询核实,中国华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北盘江公司与中国华电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中国华电拟于2022年3月发行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利率低于3%,北盘江公司满足该债项绿色评估认证条件,因此积极争取中国华电低息的绿色债票
资金,北盘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进行借款,借款金额为31,637.5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低于3%,该笔借款利率较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7%下浮超170个BP,较一年期LPR利率3.7%下浮超70个BP。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盘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进行借款,借款金额为31,637.5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低于3%,该笔借款用途为偿还北盘江公司的外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项借款业务的相关事宜。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笔借款用途为偿还北盘江公司的外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效益,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升公司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黔源电力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豁免条件,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截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615.76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北盘江公司此次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借款事项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减轻北盘江公司的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盘江公司此次向中国华电借款用途为偿还北盘江公司的
外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金额为31,637.5万元,借款利率低于3%。
该项业务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有力支持,能够有效减少北盘江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议案。
八、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