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30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05,398,6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91,619,598.60元。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5,398,6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1楼证券管理部
咨询联系人:李女士、石先生
咨询电话:0851——85218943、85218944
传真电话:0851——85218925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