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公告了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1 人,代表股份 400,306,7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8.9650%。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94,147,03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36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6,159,712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5996%。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9,235,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24%;反对966,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5%;弃权 10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9,235,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24%;反对966,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5%;弃权 10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9,235,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24%;反对966,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5%;弃权 10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346,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01%;反对960,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99,5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121%;反对 960,1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87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99,242,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41%;反对960,169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徐明波先生、梁淑洁女士。徐明波先生曾于过往 12 个月内任关联法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已于 2023 年 9 月卸任,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32,406,307 股;梁淑洁女士任关联法人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000,759 股。上述公司股东为该议案的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234,407,066 股,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4,932,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73%;反对966,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92,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050%;反对 966,7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95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7,293,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73%;反对
3,013,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146,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0848%;反对 3,013,0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15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346,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01%;反对960,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99,5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121%;反对 960,1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87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452,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7%;反对
5,853,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452,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7%;反对
5,853,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452,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7%;反对
5,853,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391,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223%;反对
5,91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452,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7%;反对
5,853,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452,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7%;反对
5,853,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450,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0%;反对
5,856,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450,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0%;反对
5,856,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