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3-2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二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文生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侯鸿翔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5,430,926股,占公司总股本483,883,566股的48.65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4,927,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505%;通过网络投票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3,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0%。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123,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9,620,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5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03,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5,424,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5,424,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5,424,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5,414,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6,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0 % ;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5,424,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4,959,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8%;反对471,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51,9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74%;反对471,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5,424,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选举童云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424,0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6,4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