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久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43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现将分红派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7,625,30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5,596,647.56 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463,923,610.0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红派息前总股本为 487,625,309 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18 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7,625,3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3 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65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4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2 日;
除权日(除息日):2019 年 8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9 年 8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
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031468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00172611 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8 月 15 日
至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八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851-86751504
传真电话:0851-86748121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