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原执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前任会计师已同意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 ,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上市
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行政处罚 1 次(非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管丁才,199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2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惠增强,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管丁才,详见“签字项目合伙人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全,1998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205.00 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北京大华国际商谈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9 年(2015年-2023 年),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2年度和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北京大华国际商谈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