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140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本次《公司 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62,810,324 元。 1,073,346,361元。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九条 公司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办理。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062,810,32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1,073,346,36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通股 1,062,810,324 股。 股1,073,346,361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助。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 其股份的。
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 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 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之日起 6 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之日起 6 个月以内
个月以内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以内买入的,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余股票而持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5%以上股份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股计划;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的事项; 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定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公司涉及下述担保事 第四十八条 公司涉及下述担保事项
项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必须提交股 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必须提交股东大
东大会审议: 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10%;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 (三)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对象提供的担保;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30%;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的任何担保;
联人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 人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
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 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
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通过。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时股东大会: 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定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之二(6 人)时;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
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
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下
下列内容: 列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是公司的股东;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登记日;
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 码;
和地点;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