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132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简称:联创 JLC2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303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 年 11 月 9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317.0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8.43 元/股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373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电子”)完成了《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 OA 系统进行公示,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
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联创电子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
2、实际首次授予人数:373 人
3、实际首次授予数量:2,317.00 万份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股本总
激励对象 职务 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额比例
(万份)
陆繁荣 董事、常务副总裁 50.00 2.07% 0.05%
罗顺根 董事、高级副总裁 40.00 1.65% 0.04%
饶 威 董事、高级副总裁 48.00 1.98% 0.05%
胡君剑 副总裁 38.00 1.57% 0.04%
汪 涛 副总裁 38.00 1.57% 0.04%
李 亮 副总裁 38.00 1.57% 0.04%
王 卓 副总裁 38.00 1.57% 0.04%
吴春洪 副总裁 16.00 0.66% 0.02%
周满珍 财务总监 38.00 1.57% 0.04%
卢国清 董事会秘书 38.00 1.57% 0.04%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35.00 79.93% 1.82%
(共 363 人)
预留部分 104.00 4.30% 0.10%
合 计(共 373 人) 2,421.00 100.00% 2.28%
备注:(1)上述“公司股本总额”为公司截止 2022 年 11 月 8 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
本总额 106,285.9945 万股。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行权价格:18.43 元/股
6、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7、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
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