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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联创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举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曾吉勇先生、韩盛龙先生、陆繁荣先生、罗顺根先生、饶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大股东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惠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卫东先生、饶立新先生、张启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卫东、饶立新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饶立新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启灿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以上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曾吉勇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
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光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精仪系光学工程博士后。历任桂林空军高炮学院理化教研室助教、讲师、室主任、副教授;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光学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殷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曾吉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7,662 股;曾吉勇先生为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韩盛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它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曾吉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韩盛龙先生,195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国营第九九九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国营第四三八0厂厂长,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裁,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联智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韩盛龙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73,348股;韩盛龙先生为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曾吉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韩盛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陆繁荣先生,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MBA结业,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营第九九九厂团委副书记、书记、计划生产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兼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发展部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截至目前,陆繁荣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6,817股;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陆繁荣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罗顺根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电子计算机厂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信货处项目评估员,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西联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现任江西联智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罗顺根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36,648股;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饶威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饶威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92,901股;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惠静女士,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专员、投资金融处主管、投资金融处副处长、投资金融处处长、工会副主席;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南工控国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昌工控易世家物业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工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惠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惠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卫东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律师。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3年开始执业于江西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系高级合伙人、主任。现任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省律协常务副会长、省新联会副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刘卫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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