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联创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824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95 万 份,占截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总股本的0.0987%。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为122人。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6、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42元/股(调整后)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
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公
告宣传栏进行公示,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联创电子关于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修订后的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行权、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共 13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已对 6 名离职人员共计 8.9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3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已对 4 名离职人员共计 12.168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注销9名已离职/放弃认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6万份,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64万股。
(二)历次行权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一览表
该次行权 该次取消 该次激励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变动原因简
变动日期 数量 期权数量 对象减少 后期权数 后行权价 后激励对 要说明
(万份) (万份) 人数 量(万份) 格(元) 象人数
授予日 — — — 238 12.62 138 —
2019年5
月20日
授予完成 激励对象放
2019年6 — 2 1 236 12.62 137 弃认购
月6日
2020年5 实施2019年
月28日 — — — — 7.44 — 年度权益分
派
第一期股票
期权行权,
2020年6 113.55 8.9 6 113.55 7.44 131 其中部分激
月30日 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
未行权
2021年6 实施2020年
月4日 — — — — 7.42 — 年度权益分
派
第二期股票
期权行权,
2021年6 其中部分激
月30日 104.95 8.6 9 0 7.42 122 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
或自愿放弃
未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
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