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118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电子”)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01元,于2020年11月3日共募集人民币1,070,999,914.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104,381.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已投资金额
(元) (元)
1 年产 2.6 亿颗高端手机镜 388,104,381.39 23,759,032.57
头产业化项目
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
2 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 300,000,000.00 15,282,291.68
模组产业化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70,000,000.00 353,654,637.09
合计 1,058,104,381.39 392,695,961.34
截止2020年12月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6,541万元。
公司无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一年期贷款利率测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财务费用约1,395万元/年(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四、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保证符合下列条件并承诺: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3、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
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考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联创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