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联创 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824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3.5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22%。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6、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131人。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
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公告
宣传栏进行公示,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联创电子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修订后的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行权、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行权数量为113.55万份,占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的48.11%。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行权人数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31人,具体数据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数 未行权股票期权
权数量(万份) 量(万份) 数量(万份)
饶威 副总裁、董事会 15.00 7.50 7.50
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221.00 106.05 106.05
务人员(130 人)
合计 236.00 113.55 113.55
4、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后续行权安排
鉴于公司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中6名获授股票期权,公司对其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8.90万份予以注销。详见公司2020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市流通日:2020年6月30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3.55万份。
3、本次行权股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5,000股,经核查,本次参与行权的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1名,合计75,000份股票期权行权,本次行权的股票受每年不超过25%转让限制。
4、本次行权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 6,113,105 0.66 +75,000 6,188,105 0.67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923,033,768 99.34 -75,000 922,958,768 99.3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929,146,873 100.00 929,146,873 100.00
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行权缴款、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259号《验证报告》,截至2020年6月9日止,联创电子已收到131名符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款8,448,120.00元。本次期权可行权的数量113.55万份,行权价格7.44元/份,行权总金额人民币8,448,120.00元已汇入联创电子股权激励行权资金专户。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募集资金8,448,120.00元,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3.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2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行权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
2、《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申请表》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