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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4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10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万年县吉融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 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万年县吉融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万年吉融”)合计 持有联创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16,993,464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

    ●减持计划的 主要内容:万年吉融基于自身资 金安排,拟计划自公告 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4,305,800 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 ,万年吉融持有 2,687,6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万年吉融《关于拟减
持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万年吉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993,46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的原因:基于万年吉融自身资金安排。


    (二)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五)拟减持的股份数量: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4,305,8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2.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
的 2%。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截至本公告日,万年吉融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了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情况

    2019 年 6 月 28 日,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
韩盛龙、万年吉融、陈伟和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国际)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江西鑫盛、韩盛龙及一致行动人万年吉融、金冠国际和“华澳·臻智 32 号—联创电子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
划”)合计持有 194,982,38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7.26%。2019 年 10 月 16
日金冠国际将持有 10%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给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办
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2019 年 11 月 11 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2.17%股份已全部出
售完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09%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万年吉融属于特定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万年吉融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五、报备文件

    《关于拟减持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