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7
联创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硅谷天堂PE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硅谷天堂鸿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化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上海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银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硅谷天堂通威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化硅谷天堂鸿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天津硅谷天堂鸿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合称“硅谷天堂PE基金”)向公司递交了《关于减持联创电子股份的告知函》,硅谷天堂PE基金计划6个月内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等方式合法合规地减持硅谷天堂PE基金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018年8月3日,硅谷天堂PE基金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公司收到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硅谷天堂PE基金《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知悉硅谷天堂PE基金2018年5月5日至8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50%。本次减持完成后硅谷天堂PE基金仍持有公司35,046,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2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股) (%)
天津硅谷天堂鸿盛股权投资基 集中竞价交 2018年5月5日—2017 12.57 240,000 0.043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 年8月3日
上海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 集中竞价交 2018年5月5日—2017 12.57 240,000 0.0436%
限公司 易 年8月3日
开化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 集中竞价交 2018年5月5日—2017 12.58 240,000 0.0436%
限公司 易 年8月3日
北京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 集中竞价交 2018年5月5日—2017 12.57 240,000 0.0436%
限公司 易 年8月3日
浙江天堂硅谷银泽股权投资合 集中竞价交 2018年5月5日—2017 12.57 240,000 0.0436%
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 年8月3日
成都硅谷天堂通威银科创业投 集中竞价交 2018年5月5日—2017 12.57 240,000 0.0436%
资有限公司 易 年8月3日
开化硅谷天堂鸿瑞股权投资基 集中竞价交 2018年5月5日—2017 12.56 240,000 0.043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 年8月3日
合计 1,680,000 0.305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股本比例
(股) (%) (股) (%)
天津硅谷天堂鸿盛股权投资基 无限售条件 10,571,000 1.8943% 10,331,000 1.8757%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
上海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 无限售条件 5,460,004 0.9784% 5,220,004 0.9477%
限公司 股份
开化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 无限售条件 5,460,000 0.9784% 5,220,000 0.9477%
限公司 股份
北京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 无限售条件 5,460,000 0.9784% 5,220,000 0.9477%
限公司 股份
浙江天堂硅谷银泽股权投资合 无限售条件 5,458,000 0.9781% 5,218,000 0.9474%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
成都硅谷天堂通威银科创业投 无限售条件 2,265,039 0.4059% 2,025,039 0.3677%
资有限公司 股份
开化硅谷天堂鸿瑞股权投资基 无限售条件 2,052,000 0.3677% 1,812,000 0.329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
合计 36,726,043 6.5814% 35,046,043 6.362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硅谷天堂PE基金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硅谷天堂PE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股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硅谷天堂PE基金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相一致,不存在差异。
4、公司将督促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硅谷天堂PE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