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0日和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4日、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截止2017年7月26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华
澳·臻智32号-联创电子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1,946,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成交金额合计为196,011,717.59元,成交均价为16.411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锁定期12个月,即2017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26日止。《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锁定期满,受托人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适时卖出公司股票。上述卖出股票行为,信托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投资”)于2018年3月16日至7月5日期间,实施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728,060股(注:鑫盛投资作为劣后级认购了员工持股计划7,000万份,员工认购了员工持股计划2,929万份)。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即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鑫盛投资认购的员工持
股计划将于鑫盛投资实施增持计划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受托人将不能卖出公司股票。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信托计划均为货币资金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可以提前终止。
4、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