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4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558,029,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785,432.18元。实际分配时,以利润分配股份登记日时的公司实际总股份数为准。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由于公司完成了对业绩补偿股份的定向回购和注销事宜,致使公司总股本在方案公布日至实施日期间发生了变化,即由总股本558,029,837股减至550,787,263股。因此,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0,787,2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486311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
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
558,029,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785,432.18元。实际分配
时,以利润分配股份登记日时的公司实际总股份数为准。分配后尚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权益分派方案调整说明
在上述方案公布后,由于公司完成了对业绩补偿股份的定向回购
和注销事宜,致使公司总股本在方案公布日至实施日期间发生了变化,即由总股本558,029,837股减至550,787,263股。因此,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将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0,787,2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486311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376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726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863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0日,除息日为:2018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20 金冠国际有限公司
2 08*****883 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3 08*****40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08*****619 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5 08*****983 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兰日明、熊君
咨询电话:(0791)88161608
传真电话:(0791)88161608
七、备查文件
1、关于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