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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7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3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投资”)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鑫盛投资或其投资或拟参与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

     2、公司控股股东鑫盛投资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截至2018年2月6日,鑫盛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277,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642%,此外,鑫盛投资还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22,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93%。鑫盛投资合计持有或控制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65,699,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73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及拟增持的比例: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

民币,不高于2.5亿元人民币,且增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及累计跌幅比例。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 7日起的未来6

个月内。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鑫盛投资的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人所需自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鑫盛投资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鑫盛投资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