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近期,公司收到中审华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周俊杰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李启有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伊秀艳女士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现因中审华内部工作安排调整,伊秀艳女士不再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审华指派郑秀兰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周俊杰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的规定,现将项目其中一名签字会计师周俊杰先生变更为吴淳先生。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审计服务的签字会计师为吴淳先生、李启有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郑秀兰女士。
二、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吴淳先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在中审华
执业,从事证券审计服务业务 20 多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 2 份。本年度系为华帝股份服务第一年。
签字会计师:李启有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本年度系为华帝股份服务第三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秀兰女士,2010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3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 3 月开始在中审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本年度系为华帝股份服务第一年。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会计师执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