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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并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10,000 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 12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71,000 股;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 5,999,000 股。本次全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8,98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881,623,124 股的 1.02%,回购
价格为 6.51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生作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 年 8 月 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潘垣枝先生作为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98 万股,激励对象共 132 名,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8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881,623,124 股的 1.02%,回购价格为 6.51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说明及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全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980,000 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 881,623,124 股的 1.02%。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首次授予的黄永强、杨解放、孔祥勋、曾凡清、丁小强、熊珂、汪旭刚、李霞、李高水、闫旺、杨瑞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0,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 2018 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17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前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CAC 证审字[2018]0371 号)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CAC 证审字[2019]0291 号),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是否达成
                                                                                      目标

  营业收入(元)    5,730,696,745.31  6,095,050,006.69    6.36%        15%        否

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    490,810,300.26    656,537,369.93    33.77%      30%        是

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鉴

    于 2018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

    涉 12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71,000 股由公司进行回购

    注销。

        (3)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继续实施于 2018 年 8

    月 3 日推出的《激励计划(草案)》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

    实员工激励,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计划,经

    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等文件,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 5,999,000 股。

        2、回购价格

        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

    派,本次的回购价格由6.81元/股调整为6.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4)。

        3、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为58,459,800元。

      5、后续措施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重视对人才的激励,因此本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通过
  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等方式继续充分调动公司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并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
  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其他有效激励方式的可能性,或择机考虑后续推出股权激
  励计划,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根据《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以
  下简称“《备忘录第 4 号》”)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项目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限售条件股份  98,698,612  11.20%            8,980,000  89,718,612      10.28%

无限售条件股份  782,924,512  88.80%                        782,924,512    89.72%

    合计      881,623,124  100.00%            8,980,000  872,643,124    100.00%

      四、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