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1,623,1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860,046,4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为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分配比例=860,046,418股×0.3元/股=258,013,925.40元。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881,623,124股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258,013,925.40元÷881,623,124股=0.2926578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0.2926578×10=2.926578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以0.2926578元/股进行计算,所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26578元/股。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81,623,124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60,046,4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013,92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所得基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21,576,706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1,623,1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860,046,4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5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2 01*****744 潘叶江
3 01*****874 潘权枝
4 02*****738 杨建辉
5 00*****573 吴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
咨询联系人:王钊召
咨询电话:0760-22839622
传真电话:0760-2283925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