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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095,050,006.6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6,941,647.6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567,877,704.94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56,787,770.49元,扣除当年分配上年分红290,881,040.9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20,208,893.55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865,357,697.9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085,566,591.54元。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81,623,124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60,046,4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013,92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批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议案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81,623,124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60,046,4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013,92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