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7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730,696,745.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9,628,382.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7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346,991,139.80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34,699,113.98元,扣除当年分配上年分红109,080,390.6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03,211,635.22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662,146,062.7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865,357,697.99元。
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7年度末总股本581,762,0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送红股116,352,416.60股,派发现金红利174,528,624.9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8年)>的议案》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8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批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度-2018年度)》。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2017年度末总股本581,762,0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送红股116,352,416.60股,派发现金红利174,528,624.9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三、其他说明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