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对象共16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60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7%。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帝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
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8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股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例
潘垣枝 董事、总裁 120 24.74% 0.33%
吴刚 副总裁、董事会 75 15.46% 0.21%
秘书
付韶春 副总裁 50 10.31% 0.14%
何伟坚 副总裁 40 8.25% 0.11%
易洪斌 总工程师 20 4.12% 0.06%
石晓梅 财务总监 20 4.12%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15 23.71% 0.32%
务)骨干(12人)
预留 45 9.28% 0.13%
合计 485 100.00% 1.35%
其中,原激励对象朱霆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共计8 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彭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已于2017年2月24日回购注销完毕;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10月28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并于2016年12月27日登记完毕。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02元,后经权益分派调整为每股8.62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2.80元。
5、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用于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事宜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次解锁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解锁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次解锁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预留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次解锁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次解锁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次解锁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解锁期业绩考核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7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8%;
第三个解锁期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65%;
预留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7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8%;
第三个解锁期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65%;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以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9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根据《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各解锁期内不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对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帝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4、201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