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7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28 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 10,000万元收购华西能源持有的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有关上述股权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披露于《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及其他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尚未完成。
二、终止股权收购的原因
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公司积极配合交易对方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政府报批手续,并且和其他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做好接收昭通项目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股权收购事项的具体落实。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在合同签署之日起 90 日内甲方未取得昭阳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分行的书面同意,则合同在前述 90 日期间届满之日自动失效。
由于交易对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政府的批复和银行的书面同意,根据
《股权转让合同》的上述约定条款,本次《股权转让合同》已自动失效。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双方均同意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三、决策程序
由于《股权转让合同》已明确约定了失效条件,本次终止股权收购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四、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尚未完成。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要求交易对方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 1,000 万元并承担逾期归还的违约金(自
2022 年 5 月 29 日起算,每日 2 万元,计算至实际返还本金之日)。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开展。终止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市场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