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7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
值 发 行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400,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18,686,644.2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1,313,355.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12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8,131.3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14,672.60
利息收入净额 B2 690.04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8,349.80
利息收入净额 C2 52.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23,022.40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42.7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851.6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851.66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分别与浙商证券、各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管理,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2 年 6 月 30 日
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5210029001752781 75.25
旺能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9103001040030730 2,779.71
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汕头市澄海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3 源垃圾发电厂 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1205210019001752849 2,363.28
有限公司
4 渠县旺能环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5230419200032506 1,527.85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湖州潮音
桥支行
监利旺能环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5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湖州南太 33050164913500001123 4,528.26
湖新区支行
6 丽水旺能环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5450000000638193 4,577.18
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湖州分行
7 鹿邑旺能环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03001040030839 0.14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合 计 15,851.66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尚需支付的 募集资金节 备注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项目尾款 余金额[注1]
汕头市澄海洁源垃 26,600.00 24,246.97 2,353.03 2,363.28 拟结项
圾发电厂扩建项目
渠县生活垃圾焚烧 25,500.00 23,978.98 1,521.02 1,527.85 拟结项
发电项目
监利县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二期扩建项 23,800.00 17,072.49 6,727.51 6,977.18 拟结项
目
丽水市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二期) 19,400.00 14,888.44 4,511.56 4,577.18 拟结项
扩建工程
鹿邑县生活垃圾焚 17,000.00 17,010.66 - 0.14 拟结项
烧发电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831.34 25,824.86 - 406.03
合计 138,131.34 123,022.40 15,113.12 15,851.66
[注 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中包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 15,113.12 万元、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738.54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系:1、尚余部分待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后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 15,851.66 万元(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 15,113.12 万元、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738.54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因为本次结余募集资金高于净额 10%,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