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 899 号 B 座一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学庚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一)
7、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8、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东 6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43,430,5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395%。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142,866,3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905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64,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9% ;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4,3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分别选举芮勇先生、王学庚先生、宋平先生、金来富先生、许瑞林先生、姜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1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芮勇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芮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2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学庚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王学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3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平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宋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4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来富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金来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5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瑞林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许瑞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6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晓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姜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分别选举张益先生、蔡海静女士、曹悦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2.1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张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2.2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海静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蔡海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2.3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悦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曹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分别选举杨瑛女士、郝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3.1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杨瑛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18,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2,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
表决结果:杨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议案 3.2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郝志宏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郝志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次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2021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6 日